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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各班召开“加强安全法制、保障人身安全”主题班会 发布时间:

      6月16日第九节,根据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《大连市教育系统2015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我校各班召开了以“加强安全法制、保障人身安全”为主题的班会,各班班会召开的形象生动、紧扣主题。


附: 

大连市教育系统2015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 

      为了做好全市教育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各项工作,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工作部署,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。

 一、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批示、指示精神为指导,认真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文化建设,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,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创造安全、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。

 二、活动主题 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主题是:加强安全法制、保障师生安全。

 三、活动时间 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(以下简称学校)同时开展。 

四、活动内容及形式 

      (一)认真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,把安全法制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,培养学生安全责任感,不断提升安全意识,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,养成正确应对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安全素养。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,面向师生普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。各学校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期间要集中开展“四个一”宣传教育活动,即:组织开展上一节安全法制教育课、开一次安全法制主题班队会、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、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。

      (二)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文化建设。要把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制度,引导和教育师生树立一种思维——安全思维,时时、事事、处处讲安全;养成一种习惯——安全行为习惯,时时、事事、处处保安全。要以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为契机,开辟一块阵地——安全法制教育阵地,充分利用网站、校园广播、板报等传播安全法制知识,营造“人人、时时、事事、处处讲安全、保安全”的良好氛围。 

      (三)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。各学校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期间,要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,建一项机制——隐患排查常态机制,做到“日有巡查、周有检查、月底彻查”;列一份清单——隐患排查清单,兼顾校内校外,覆盖学校建筑及其附属设施,覆盖门岗、食堂、宿舍、学生社团活动中心、配电室、实验室、化学药品存放室等重点部位,覆盖教育教学过程、设备设施管理、食品安全、公共卫生安全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自然灾害(气象灾害等)预防、危化品管理、预防溺水、校车安全、重点人群管理等领域,做到检查内容标准化、检查过程全纪实、隐患排查全覆盖;建一本台帐——隐患排查整改台帐,明确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、具体责任人。 

五、有关要求 

      (一)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区市县教育局、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对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组织领导,召开专题会议,结合安全责任体系“五覆盖”(即“党政同责”全覆盖,“一岗双责”全覆盖,“三个必须”全覆盖,政府、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,定期向本级纪检、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)的要求,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,着眼长效机制建设、安全文化建设,做好工作动员和部署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 

      (二)精心设计活动载体。各区市县教育局、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本地、本校实际和季节特点,结合学生身心特点,精心设计载体,丰富活动内容,用身边事教育学生,用典型事警示学生,使活动内容更加贴近生活、更加贴近实际。 

      (三)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各区市县教育局、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督导检查,确保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组织到位、工作到位,取得实际效果;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、好的做法,总结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市教育局将对区市县、先导区和所属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。